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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书网 > 末日崛起 > 第三百八十二章、回马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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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砰,砰!

    两个弹孔出现在地上,冒起两缕白烟,相隔两米,青年已经消失在混乱的人群中了,刘危安甚至没有时间看周围的人贪婪的目光,拔腿就跑。不跑不行啊,杀一只狼型怪物才多少钱,抓一个通缉犯又是多少钱,相差至少两百倍,而且在很多人眼中,人类的危险程度是低于怪物的。

    哒哒哒哒……

    子弹撵在刘危安的屁股后面,射在道路上,一颗一颗的弹孔散发着令人胆寒的热量。整条大街一下子乱了,本来就不怎么有秩序,现在更乱了。

    刘危安没有选择出城,而是冲向城内,这一招显然出乎青年的意料之外,以至于他察觉不对追来的时候晚了一步,看着还有一部分不明所以的人群大吼:“通缉犯穿着黑色破烂的衣服,抓住有10万金币的赏金。”

    轰隆——

    10万金币仿佛一颗炸药包炸在大家的心头,所有人的心立刻热了,火焰燃遍全身,纷纷看向身穿黑色破烂衣服的人,不过一看,有些傻眼,大街上的人,至少有十几人是这样的穿着,只有那些经验丰富的佣兵,一眼就看见了刘危安。

    枪口刚刚瞄准,就发现目标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汹汹的火焰,好几个人被火焰包裹,发出凄惨的叫声,不少人还是首次目睹火焰符咒的威力,心中发冷。

    把披在外面的黑色破烂衣服脱掉的刘危安冲进人群,像一条鱼儿,东一晃西一窜,一下子冲到了五六十米之外。青年一直盯着他,哪里会这样轻易让他逃走,紧紧跟在后面,速度丝毫不比他慢多少,一边大声指挥其他人:“黄色衣服的,短发,持着狙击枪——”突然一股极大的危机袭来,他汗毛炸起,猛然往地上一扑。

    砰!

    身后不远处多出了一个鸡蛋大小的弹孔,冒着白烟,青年摸着后脑壳上的一缕血迹,惊出了一身冷汗,他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,能够造成如此弹孔的狙击枪的威力是如何可怕,如果射中了脑袋,绝对是留不下完整的尸体的。

    刘危安暗道一声可惜,这个青年的反应速度太快了,虽然他很清楚,只要再开一枪,一定能够打死青年,但是他也清楚,他会被包围,在同归于尽和逃命之间,他选择了后者。开枪没有杀死青年,却暴露了自己的位置。

    子弹如骤雨袭来,浑然不顾路面上的其他人,惨叫声中,七八个人殃及池鱼,浑身被打成了筛子,死前的目光充满愤怒和绝望。刘危安牙关紧咬,心中充斥这一股愤懑,为死去的人感到不安,如果不是他,这些人不必死的,也为开枪之人的不择手段而愤怒

    砰!

    狙击枪一震,一道火光喷出,身后响的最欢的机枪哑了。刘危安连续扣动扳机,又是两声惨叫传来,刘危安趁机抓起一具尸体背在身后窜入了一条小巷子。

    “快追,别让他跑了——我曹!”几个追在后面的佣兵眼睁睁看着一颗黑黝黝的东西飞了过来,嗤嗤冒着烟,哪里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佣兵团在不久之后就挂了,连续挂了13个佣兵团之后,再也没有那个佣兵团敢于吸纳此人了,哪怕他轻功卓绝,久而久之,他就只能一个人混了,不过,在如今这个混乱的世界里面,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,所以,他混沌很不好,从他那杆破枪很久没有更新就能看出来。

    枪是吃饭的家伙,不加以保护,死的快。

    第三个赶到的是矮矮胖胖的老者,和杨铁城其实也就前后脚,脸上肉嘟嘟,慈眉善目,拿着一根烟枪,从外表上看,他不像凶狠的佣兵,更像一个邻家的老爷爷。不过,在佣兵界里面待久了的人都知道胖虎的能量,号称佣兵界的不倒翁,曾经协助过警察抓捕过一位星际大盗,威名赫赫,只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,佣兵团四分五裂,实力大跌,没多久又是丧尸又是怪物的,世界大乱,胖虎的队伍越来越少,最后只能跟三流佣兵团混在一起了,不过即使如此,也没人敢小视他。

    “胖爷怎么看?”乐小天虚心请教,事实上,乐小天个人修养很好,不粗口,不酗酒,温文尔雅,这一点,也可以说是佣兵界里面的另类。

    “房顶。”胖虎只看了一眼长长的通道就断定道。

    “胖爷是如何看出来的?”杨铁城有些犹豫,微弱的光线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阻碍,地上的尸体他早就看见了,但是这不能成为刘危安上房顶的证据。

    “你们看这里!”胖虎用烟枪指着墙壁上一个很不明显的白印,这是两层建筑,差不多六米高的墙壁,在距离地面三米的位置,一个只有指头大小的白点,很淡,特别是在风雨侵蚀下,就更加模糊了。

    杨铁城刚想说凭一个白印如何证明是脚印,马上就在对面的墙壁上,距离地面大约五米的地方看到了第二个白印,刚好在一条直线上,脑海里面自然而然浮现这么一副场景,刘危安起跳三米多,在墙壁上第一次借力,然后在对面的墙壁上第二次借力,接着翻上房屋逃走。

    他嘿的一声,以同样的方式冲上房屋,在顶上又发现了痕迹,那是一个淡淡的手印,抬起头,看见乐小天已经冲了过去,乐小天在速度上确实快他三分,接着身边多了一个人,是胖虎。老家伙,他心中暗暗心惊,三百多斤的重量,落地无声,光凭这一点,就能证明他不简单

    屋顶上视野开阔,他环牧四顾,并没有发现刘危安,不过,只要是人,就不可能不留下痕迹,乐小天在追踪术上造诣高深,跟着他走就没错,不过才走了几百米,他就感觉不对劲,怎么是往回走?他不认为刘危安这么愚蠢,这个时候还想着出城,即使傻子也知道,这个时候城门必然重兵把守,最佳的做法就是钻入城内,随便找个臭水沟一钻,就没人能够找到了。

    难道乐小天故意的?这个想法刚刚升起,就听见一声响亮的枪响,打破了黑夜的安宁,他一下就分辨出来了,是通缉犯那把大功率的狙击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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