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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书网 > 当个魔王可太难了 > 第118章 山村之夜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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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巨魔的等级大概在15~20之间,需要当心的巨魔的蛮力,我再生能力需要用强酸和火焰破解。

    这对于纯粹的武艺者队伍比较麻烦,需要一手拿着武器一手举着火把,砍一刀就得用火焰燎一下伤口,防止它自我再生。

    但对拥有四个施法者的小队来说,这根本不算问题。另外裴仁礼还补充了几支炽火胶和强酸扁瓶,数量不多,倒也绝对够用了。

    裴仁礼的手指在地图上河溪村北方的山地附近画了个圈:

    “按照情报,巨魔就在这附近出没,我们明天中午前出发,搜寻巨魔的巢穴。”

    巨魔是夜行性的怪物,虽然它们并不怕阳光,但也不觉得阳光有多舒服,一般白天都躲在阴凉的洞窟里睡大觉,所以在中午前搜寻巨魔巢穴,就跟半夜偷偷去打闷棍差不多。

    “不过我们没有斥候,可能会花费不少时间……对了,为什么没叫个游荡者过来?”

    阿祖罕耸耸肩:

    “我们找过,但全都出任务去了。”

    记得阿尔顿提到过他要去出任务,这几天也没见到寇拉,估计是被叫走了。

    “由于没有侦查的角色,我明天会用侦测魔法在上空搜寻,你们也要多加注意,千万别把巨魔吵醒了。”

    以四人的本事,对付两三只巨魔不是问题,勉强一下四五只也可以试试,但数量再多,那可就是问题了。

    巨魔属于群居生物,它们很少有落单的,甚至平时出去打猎都是最少两只一起,一个巨魔巢穴里很可能居住着10只左右的巨魔。

    如果一次性把他们都吵醒,众人最好还是先撤退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,就算巨魔很多也不用怕。”

    冯达尔急急忙忙的从背包掏出一把造型非常奇怪的战斧,得意的显摆道。

    那柄战斧的斧刃又长又大,和通常的战斧手斧完全不同,这种武器挥舞起来虽然威力惊人,但怎么看都像是很容易失去平衡的样子。

    这是一柄矮人重斧,与精灵曲刃类似,是专门针对某个种族打造的武器。

    如果人类用矮人重斧,怎么耍怎么别扭,一不留神还很可能砸了自己的脚。它从头到尾都是以矮人的身材和习惯来设计的。

    不过除了斧子形状奇怪外,裴仁礼还看到斧子表面有一层在油灯的照明下显得亮晶晶的东西,他稍稍辨认后说道:

    “寒铁?你把地下那次得到的寒铁都用上了吗?”

    “本来只是想打一件趁手的新武器,没想到刚好合适。”

    冯达尔发出一串憨厚的坏笑,显得非常得意。

    寒铁能够穿透几种特定生物的伤害减免能力,也是少数几种能破坏自我再生能力的金属,对付巨魔刚刚好。

    裴仁礼故意等冯达尔显摆完了,然后才说:

    “不管有多少优势,还是小心点好。另外,我记得这附近应该没有巨魔出现才对。”

    他用手指点了点距离河溪村很远的一处山脉:【1】

    【6】

    【6】

    【小】

    【说】

    “距离这里最近,有巨魔出现的地方只有巨魔山脉,它们应该不会跑这么远吧?”

    巨魔通常不会离开栖息地,更别说直线距离超过五百里,中间还要翻山越岭。

    说起这个,伊芙此时插嘴道:

    “暂时不清楚巨魔会跑到这里的原因,不过根据我的调查,河溪村也有点问题。”下子陷入了黑暗。

    送他们来的赶车大叔住在熟识的村民家里,所以屋内的地板上只有他们五人。

    对于冒险者来说,在什么地方都能快速睡着是很重要的一种能力。以当今的交通水平来说,只要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,在野外露营是不可避免的,无法安然入睡对第二天的体力和精力影响很大。

    在这一点上,冯达尔就很牛逼

    他在睡前拿出提前准备好的扁酒壶,灌了两口闻着就特别冲鼻子的烈酒,随后倒头就睡,呼呼的鼾声马上就响了起来。

    阿祖罕也不差,德鲁伊本身就并不在乎居住环境的问题,一些激进的德鲁伊甚至不会享受任何文明的成果,他们活的比野人还夸张,就是在野猪打滚的烂泥塘都能躺下睡着。

    阿祖罕虽然没那么夸张,但这个条件比在野外好多了,没多久也陷入安眠,跟冯达尔一起呼噜二重奏。

    但裴仁礼是真的没能睡着。

    他一项觉得自己不认床是个优点,当初刚进学校的时候也完全没有不适应,在宿舍的第一晚就非常安稳。

    睡不着的一个原因是时间太早了,现在才晚上八点多,平时裴仁礼因为需要爆肝的关系,差不多11点才睡。

    另外可能是木地板太硬,一层毯子也不够缓解一下,躺了没一会儿裴仁礼就感觉腰像是快要断了的酸痛,不得不侧过身换个姿势。

    而这一侧身,正好看见也没睡的伊芙正面对着他,美丽的蓝眼睛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醉人的微光。

    这让裴仁礼深切的意识到,这个平时没什么表情也很少与其他人交流的姑娘,其实是个大美妞。

    压低了声音,裴仁礼说道:

    “你也睡不着吗?”

    “现在还没到我休息的时间。”

    裴仁礼在整天爆肝,伊芙其实也不见得比他轻松到哪去,他们俩是学校中唯二的,整天被书本埋起来的家伙。

    “那你为什么看着我?”

    “我只是觉得,你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。”

    “没办法,毕竟我这么帅。”

    “.…..”

    伊芙重新组织了一下措辞:

    “我只是觉得,你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的厚脸皮。”

    这话说完,沉默突然降临,伊芙也不打算继续说,但依旧用明亮的大眼睛死死的盯着的裴仁礼,眼皮都不眨一下。

    过了好几秒,裴仁礼才举起一只手,做投降状:

    “好吧,你为什么觉得我不可思议?”

    伊芙等的就是这句话,感觉如果裴仁礼不问,她很可能这么盯着裴仁礼一整晚。

    “很难想象,你从一无所知的普通人到能熟练使用多个学派的魔法,只用了一个多月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天才嘛。”

    裴仁礼的进步速度,确实非常快,但并不惊世骇俗。

    因为在多元宇宙世界中,像他这么快甚至比他还快的大有人在。

    重点在于不论快慢,每个人都有一个等级上限,你学的快,到达上限也快,有些天才很可能一辈子都止步于三十级左右。

    所以裴仁礼完全不需要掩饰自己,大大方方的表现出来也没人觉得很奇怪。

    “不,我觉得你更像是被什么东西鞭策着,不得不拼命努力。”

    这话让裴仁礼心头一惊,算是寇拉后遗症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伊芙的感觉确实非常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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